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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试点增加食用期限标注 让食品安全“看得见

西部网讯(记者 张棋)“请在2020年2月13日前食用,有这样一个小提醒标签让我们感觉很温暖。”市民袁先生说。近日,不少细心的市民在购买食品时发现,食品的外包装增添了食用日期的提醒标签,据了解,这得益于陕西省市场监管局开展的食品外包装上增加食用期限标注试点工作。

在日常生活中,由于食品种类繁多,保质期各不同,消费者在选购食品时常会面临计算产品保质期的烦恼。今年12月份,陕西省市场监管局进行调研,先行选择了糕点、食用油、乳制品、饮品等4家具影响力的生产企业开展试点,要求企业在产品外包装的醒目位置上,明确增加内容为“请于xxxx年xx月xx日前食(饮)用”的食用期限标注。

“我发现每瓶奶都醒目的贴有饮用时间提示,我再也不用费神的计算保质期了,给这种便民的措施点赞。”正在西安市未央路某超市选购牛奶的市民袁先生说。

据了解,食品外包装增加食用期限标注试点工作要求食品外包装增加食用期限标注提醒,与生产日期、保质期形成了“三位一体”的食品标识,给消费者更多一些安全提醒。下一步,相关部门还将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将试点工作逐步扩大到茶叶及其相关制品、调味品、饮料、方便食品等食品生产企业,逐步在全省食品生产企业推广增加提示标注工作,促进公众明白消费,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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